2024 年 5 月 19 日

金剛經云: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。」- 優波先那比丘的故事

487 Views

金剛經云: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。」- 優波先那比丘的故事

優波先那比丘,在王舍城寒林中塚間蛇頭巖下,獨自禪坐時,有條巨大的毒蛇咬噬尊者。優波先那叫喚舍利弗:「毒蛇墮在我身上,我已經中毒了,請把我抬出洞外。」

 舍利弗聽到叫喚,趕緊到優波先那禪坐的地方。看到卻是祥和的面貌,完全沒有中毒驚慌的神情。便問:「尊者您身中劇毒,為什麼神色安然,和平常一樣,完全沒有痛苦的表情呢?」

優波先那回答說:「如果我認為這六根就是我、我所擁有的;所遇的六境就是我、我所擁有的;五蘊就是我、我所擁有的,那麼我的臉色、身心可能就會因此而顯得驚慌或痛苦,失去身心的安詳寧靜。

但我現在並非如此認為,我如實了知這一切(六根、六塵、五蘊)不是我、不為我所有,我不在它們之中,它們也不在我之中。尊者舍利弗,我早已斷除了一切煩惱,猶如截斷根部的多羅樹一樣,不受各種生存境界的羈絆,所以我才能夠如此地平靜。」

舍利弗讚歎說:「尊者說的是,您已經完全斷絕了我相、我所、我慢的根本束縛,身心當然能夠安穩如常!」

說著,扶持優波先那比丘到洞窟外,優波先那比丘便因中毒,色身壞碎而死。

優波先那比丘以身作則,教導我們,劇毒加身時亦不苦的法門。即不執著十二處、六界、五蘊是我、我所擁有的。執著造成痛苦,但為何會執著呢?因為,我們未能如實知見:所執著對象的本質—無常、虛幻。《金剛經》上說: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。」夢中真切的影像、事件,夢醒之時,才發現一切都是虛幻的。

而我們被無明蒙蔽,妄作分別,和夢中沒什麼兩樣。只有修行般若智慧,照破無明,如實了知生死遷流、虛妄執境,不過是眼中幻翳,就能像優波先那比丘般,遇苦不苦,臨死無懼,遇無常而面色如常!

《 佛教用語 》
【 十二處 】舊譯“十二入”。佛教語。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與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六塵。謂根塵相互涉入而能產生知覺,如眼根與色塵涉入而產生眼識。六根六塵合稱爲十二處。處是出生之義,即由六根六塵出生六識。則六根、六塵,六識便合成十八界。
【六界】亦稱六大,為萬有生成的基本元素,即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等六大。此六大各有分齊,故稱為界。

金剛經/佛教故事

本文連結:金剛經云: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。」- 優波先那比丘的故事

更多文章:

“願凡所宣譯,傳流後世,咸共弘通”,”若所傳無謬者,當使焚身之後,舌不燋爛”– 一代譯經大師鳩摩羅什

金剛經云:「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。 不應住色生心,不應住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生心,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。」- 妄念放下是菩提

學習佛教正法步菩提

 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